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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医药大学2025年MPA硕士学位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第一条 招生人数

2025年我校拟招收统招硕士研究生计划详见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第二条 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三条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2.医学门类考生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考生患有第三条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学门类专业;

4.肝功能异常者慎重报考医学门类专业;

5.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评,心理测评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6.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自学考试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方可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三条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七)根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只能招录到全科专业,且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服务期内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定向报考硕士研究生。

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攻读研究生在报名、复试和学籍注册时须向学校如实告知身份,并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凡隐瞒身份报考造成无法就读或培养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我校无培养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第四条 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

(八)管理学院对考生报考条件要求: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六条 报名工作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四)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六)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网报结束后填报信息一律不得修改。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最终要求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第七条 网上信息确认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八条 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22日

初试地点:即网上信息确认所在报考点。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另行通知。

  第九条 资格审查

(一)初试资格审查:学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考试资格。

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应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签章的成绩单原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试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还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

往届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到时查验证书原件,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证书复印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服务期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还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复试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第十条 体格检查

考生在拟录取后5个工作日内须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 

  第十一条 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确定录取名单。凡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信息的说明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报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为:马克思主义中国研究:7200元/生/年;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7200元/生/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13000元/生/年;其它专业一律为8000元/生/年。

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请登录成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看,初试成绩在网上公布,不再另寄成绩通知书。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cdutcm.edu.cn/yjsy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028-82713803

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第十三条 奖学金说明

  我校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每生每年可获6000元国家助学金。成绩优秀者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

  第十四条 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考生除外),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三)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四)导师姓名前加“★”为外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导师。

(五)本章程未尽事宜及与教育部管理规定表述不一致的,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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