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划线与指标分配
复试线及指标按以下执行:
说明:
1.复试名单于资格审核后在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和学校研招网公布。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以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为准。
3.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4.全日制、非全日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排名,择优录取。
四、复试方式、内容和流程
1.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一《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一般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在复试过程中采用一台设备(主机位)从正面拍摄用于面试;另一台设备(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进行环境监测。请考生提前按MBA教育中心要求做好准备配合测试,如有困难,及时向中心反映,做好沟通。
请考生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和软件,选择安静、无干扰、网络信号良好、光线适宜、相对封闭的场所独立参加复试,不得选择商场、网吧、广场、培训机构等影响复试效果或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我校网络远程面试使用统一的软件平台-飞书,考生需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软件操作,详见附件二《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操作指南》。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库填写的手机号码统一创建考生飞书账号。考生凭手机号及动态验证码登录飞书,进入“电子科技大学”,熟悉“打卡”、“审批”相关功能。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如下: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黑色签字笔和空白 A4 纸若干。
2.复试内容与分值(满分300分)
(1)外语测试
分值:总分5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口语50%、听力50%。
(2)综合面试
分值:总分20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3)思想政治理论
分值:总分50分,总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考核范围: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b.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c.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d.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e.习近平:《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求是》2021年第6期);
f.2021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
g.《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h.其他时事政治和当前重大现实热点、难点问题等。
3. 复试流程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完成以下两场面试,即:
(1)思想政治理论(考查时间一般不低于5分钟)
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试题作答。
(2)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总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
外语测试:通过考生外语自我介绍、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试题作答、考官外语提问等多种形式考查。
综合面试:通过考生自我介绍,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试题作答,考官提问等环节考查考生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复试时间安排
具体相关安排如下:
复试成绩公布时间:复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复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
注:以上安排若有变动,请以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通知为准。
六、资格审核
1. 3月23-25日17:00,考生须登录手机端飞书软件平台,进行人脸识别(打卡);
2. 3月23-25日17:00,考生须登录飞书软件平台,按时上传本人以下材料(材料要求为扫描件或图片等格式的电子版);
(1)《2021年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见附件四);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复试通知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4)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办法详见附件五);
(5)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
(7)补充材料(选报):个人简历(模版见附件六)、研究成果(若有)、社会公益活动(若有)、创业经历(若有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和本人所占股权比例)、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如提交补充材料,须本人在材料正面右下角签字确认后上传,多个文件请打包上传并在“备注”栏中按序详细罗列上传补充材料清单。
3. MBA教育中心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运用“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 “学籍学历库” “人口信息库”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调剂
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不接受调剂。
八、录取与公示
1. 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合格要求:非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及单项成绩均达到满分的6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总成绩达到满分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复试成绩分别占比总成绩的70%和30%,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3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分别按照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以总成绩实行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录取优先顺序为: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 在复试、录取阶段,将在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相关安排、拟录取考生名单。
5. 体检统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工作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近30天内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邮寄到MBA教育中心,收齐后统一到我校医院鉴定盖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拟录取公示后,考生须将《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由考生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MBA教育中心。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入学。
7. 档案与派遣: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将个人档案调入经管学院;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书(合同)(强军计划除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8.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教育部录检合格后才确定为正式录取,并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9.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1.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2.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将本人签名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将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邮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进行审核。
4.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3月24日前将本人《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到研招办邮箱进行审核(已经提交的考生不用再提交)。
5. 在读研究生报考我校的,须在复试前将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MBA教育中心邮箱。
6. 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学习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7. 本通知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及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相关文件通知或由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