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我校学生毕业后, 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民用航空人员 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 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 2025 年 9 月 1 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 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 业后到 2025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按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MBA)硕士须符合 1、2、3 各项要求外, 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 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 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 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 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 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 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 材料。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 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 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 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 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 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根据报名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毕业身份的报考 点,并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所在考点公告规定 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 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 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真实性。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 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一)初试
1.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考生可凭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按照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 地点:在考生报名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英语一、数学一、英语二、数学二、数 学三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 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校自行命题或部分选用全国统一 命题科目。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交验居民 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 凭为准)、学历(往届)/学籍(应届)电子注册备案表、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 4 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方式:网络复试或现场复试。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 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或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 综合问答或笔试的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 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 中会加强对其基本素质的测试。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 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思想品德考核后,根据“德、 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 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 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 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 担责任。
六、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 按协议就业、回原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
七、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二)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 2025 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 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 6000 元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 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开设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 100%覆盖,最高 12000 元/年。
(四)专项奖学金 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类专项奖学金;我校为全日 制非定向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
八、其他
(一)本招生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 国家政策为准。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培养所在校区有天 府校区、广汉校区。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 的考前辅导班。
招生专业目录: